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古镇镇曹三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原中山市古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炳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炳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炳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炳辉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古镇镇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依法罢免其古镇镇人大代表和曹三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