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原中山市五桂山党工委书记霍嘉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霍嘉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霍嘉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霍嘉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