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总务处原主任严章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严章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法律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严章明严重违反公职人员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严章明相应的退休待遇,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