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总工程师支喜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支喜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失职失责,工作中疏于管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擅权专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私欲膨胀,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支喜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支喜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