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古镇镇党委原书记匡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匡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亲清不分,利用职务影响力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利;漠视群众利益,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滥用手中权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购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匡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匡志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