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世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世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违规安排亲属工作并领取薪酬,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职,对中山市水务局推进非中心组团内河涌整治不力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利欲熏心,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征地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谢世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中山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世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谢世华简历
谢世华,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广西贺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中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