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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01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山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重中之重,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小官巨贪”问题以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形成有力震慑,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中山市港口镇社会事务局民政事务股原股长陈志祥虚报冒领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07年1月至2017年11月,陈志祥在担任中山市港口镇社会事务局民政事务股股长期间,共作案529次,虚报冒领“三无人员救济及孤儿津贴”“五保户生活补助金”等14项扶贫专项资金3287万元,占该镇在11年间实际发放专项资金总额的48.56%。2018年6月,陈志祥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2019年8月,陈志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中山市黄圃镇新沙村原社保专员梁杨敏冒领侵吞养老金问题。2011年至2018年期间,中山市黄圃镇新沙村社保专员梁杨敏利用保管五保老人养老金银行存折的职务便利,通过冒领方式侵吞养老金共计59.45万元。2019年4月,梁杨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2019年8月,梁杨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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