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忠诚担当履职尽责
为中山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2日)
黄 远 通
我代表中山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要求;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又亲临广东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向世界宣示中国改革开放永不停步,为新时代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主动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班子带头重点学,完善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坚持融会贯通全面学,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学《条例》、明党纪,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做到常学常新常实践,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和精准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学,按照市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统一部署,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调研,整体把握全市政治生态,形成关于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基层正风反腐和办案安全等方面制度成果。深入学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照省纪委提出对党不忠诚的“十种表现”和“九个问题”,认真查摆、分条剖析、逐项整改,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的强大动力。
自觉坚定具体践行“两个维护”。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到位、执行到底。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机构改革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重点落实好6项牵头整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对“七个有之”决不放过,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6人。严格落实省委“三个决不允许”要求,协助市委组成7个督查组,分赴25个镇区和12个市职能部门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坚决守住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认真落实“凡提四必”和“双签字”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回复174人次。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上
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持续保持对“四风”露头就打的凌厉态势,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挖细查各类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深入整治“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出国(境)、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款旅游等问题,督促财政部门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检查。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集中开展官商勾结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官商勾结问题案件38件,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有力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人,处级干部21人,党纪政务处分76人,组织处理2人。开展节假日及扶贫领域暗访工作,拍摄暗访专题片并在中山电视台播放曝光,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用好问责利器,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抓老问题,又关注新表现,更加注重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走向深化。把发现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精准扶贫等领域问题线索予以严肃问责追责,让“太平官”坐不住,让“假把式”显原形,让敢担当善作为蔚然成风。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将容错纠错精神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为269名勇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澄清举报问题,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运用“一案一授权”审查调查模式,始终坚持把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的腐败案件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一批身份特殊、案情复杂、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党纪政务处分472人。通过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全市一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重拳出击,优先查办民生领域案件。严肃查处市博爱医院前后两任院长朱某、王某,破除医疗领域潜规则;严肃查处石岐中心小学校长刘某,责令市教体局按照义务教育法制定分片招生方案,坚决叫停市属优质学校违规向外地市招生行为;严肃查处南区党工委书记梁某,有效保障农民权益,有力整治土地流转乱象;严肃查处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大涌镇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斩断非法转运、填埋垃圾的黑色产业链,还百姓一片明净的天空;严肃查处三乡镇白石村连续三任“两委”班子塌方式腐败、违规向企业乱收费案件,重新焕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深入开展以案治本工作,责成市工商部门规范商事审批权力运行,优化企业证照审批流程,实现从案件查处前的“三证合一”到“二十四证合一”的转变。
勠力同心打赢追逃追赃持久战。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追逃追赃、驰而不息。坚持统筹协调,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抓获潜逃21年的市建筑工程公司原经理屈某;坚持铁腕施压、因案施策、精准击破,成功追回潜逃加拿大3年的市国土局原局长何某。
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将“决不在沙丘上建房子”的安全理念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制定办案安全十项规定,建立六级在点值班制度,不断完善审查调查对象进点、看护、谈话、体检、离点规程,构建规范高效的审查调查安全管理机制。创新看护模式,抽调新录用公务员及新提拔副科级公务员参与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提升看护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固本培元,推动构建“三不”机制。坚持惩治违纪与纪律教育并重,在全市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对全市新提任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筑牢信念之基、唤起敬畏之心。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超15万人次参与“微学习”,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组建市党风廉政教育讲师团,在全市开展170场宣讲活动,主动将廉政教育送上门。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开展警示教育310次,受教育1.2万余人。坚持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18批次1172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结合查办典型案件,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拍摄2部警示教育片。权威发布40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发布5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忏悔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起25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直抵灵魂的震慑效果。用好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重大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机制问题,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着力在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
(四)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协助市委制定《中山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成立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细化33项具体任务清单。坚决查处民生资金、生态环保、“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排查问题线索826条,立案221件,结案247件,党纪政务处分230人,切实提升群众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
重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挥派驻农业、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监督“探头”作用,全面梳理25个镇区和101个市直单位的1336个扶贫和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项目,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全市共摸排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6条,立案44件,结案36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成立12个检查组,集中2个月对全市近5年民生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2条,追回扶贫专项资金1300多万元。通过清除群众身边的“蛀虫”,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坚定了广大干部群众跟党走的信心。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和办案“扩挖”等各种监督渠道作用,全方位起底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采用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在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惩治涉黑涉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建立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同步”机制,进一步凝聚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合力。全市共摸排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0条,立案查处47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4人。
(五)全面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有效提升党内监督合力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格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做到精准监督、慎重处置、科学研判,整体把握一地区、一系统政治生态情况。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抽查检查、纪律和监察建议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民生、扶贫、环保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全市谈话提醒党员干部17322人次,其中处级干部690人次。严格落实省纪委“七看”要求,科学把握形态转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99人次,同比增长42.7%;“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4.7%、23.6%、14.7%、7%,真正起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制定《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明确分工安排,突出政治监督。组织6名党组织一把手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将各镇区、市直各单位、市属高校、市属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党组织一把手纳入述责述廉对象,将一把手个人政商关系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内容,实现述责述廉全覆盖。建立市管党组织一把手约谈提醒机制,组织谈话函询各镇区、单位一把手共12人,对新任一把手发送提醒函,明确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优先处置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全年共立案审查调查各级一把手和曾任一把手86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一把手监督从严、管理从严成为常态。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机制更加完善。深刻把握领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和意图,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改革专责,组建成立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反腐败工作合力明显增强,中山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作经验推广。优化内设机构,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设14个纪检监察室,壮大一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力量。实行纪检干部与转隶干部交叉混编,促进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稳妥推进留置专区设置。依法用好15种调查措施,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流程,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内部衔接机制更加顺畅、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变为治理效能。
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和国家监察权。强化建章立制,细化审批权限,制作常用文书,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流程,建立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切实提高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统筹协调,实现审查调查措施适用、案件移送、涉案款物处置等环节工作的无缝衔接。与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推动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各镇区派出监察组与镇区纪委合署办公,向翠亨新区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赋予派驻机构和镇区纪委相应监察权限,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与派驻监督有效结合,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围绕派驻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强化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监督,擦亮监督“探头”,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立案121人,党纪政务处分79人。
(七)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优化巡察全覆盖的方法和路径,坚持“有形覆盖、有效覆盖”同步推进,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重点发现和纠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建设、管党治党、“三重一大”等方面问题。将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有机结合起来,专门成立2个扶贫专项巡察组,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全覆盖巡察对口帮扶的131个省定贫困村的扶贫工作队。始终坚持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巡察监督向村级党组织进行延伸,完成对9个市直单位、19个镇区和50个村级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的具体问题321个,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和移交线索290条,立案122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向全市通报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自查整改,逐步形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的问题整改机制,努力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的主体责任,围绕巡察发现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问题整改657条,向市有关部门提交意见建议119条,推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425项,巡察监督合力进一步彰显。修订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近300人的巡察人才工作库,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我市巡察工作受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八)创建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锻造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团总支,制定机关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把党支部建在室(部),设立25个党支部,在专案组、巡察组设立29个临时党支部,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责述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讲党课,带头学党章、尊崇党章,既当先锋战士,又做普通一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政治站位、党员身份、职责使命、家风家教、缺点不足摆进去,围绕“五个摆进去”开展对照检查。坚持内外兼修,内修理想信念宗旨、忠诚干净担当,外修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完善《中山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举办机关干部讲坛,开展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大培训、大学习,召开审查调查交流会,坚持和完善“以案代训”机制,培育纪法兼备的通才,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丰富机关文化,举办学习沙龙,打造书香机关,认真落实慰问和探望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切实增强机关工作活力和凝聚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从审查调查一线提拔重用48名干部,为敢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让担当作为蔚然成风。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委领导约谈制度,约谈纪检监察干部418人次,用好问责利器,严肃约谈5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履职不力的镇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对25个镇区纪委(纪工委)开展专项检查全覆盖,倒逼监督专责落实。加强内部监督,修订完善《中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省纪委“九条禁令”,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把维护队伍纯洁视为事业的“生命线”,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绝不放过,一查到底,坚决清理门户。
当前我市已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但是从我市信访举报、巡察监督和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二、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经验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把握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大势,饱含对人民群众的深切情怀,宣示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雄心壮志。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伟大号召,坚持贯通起来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力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刻不停歇地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一以贯之自觉坚定具体践行“两个维护”这个最重要、最根本的使命和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抓到位抓到底,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二)必须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政治立场,科学研判形势,准确把握任务,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确保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强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思想力量、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我市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对人民群众的爱和对腐败分子的恨,是一体两面,只有心里装着人民的利益和对人民无限的热爱,才能对损害党健康肌体的腐败分子及消极腐败现象怒目憎恨;唯有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才能从根本上与腐败分子势不两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责任担当,始终保持清醒冷静和坚韧执着,始终保持战斗激情、战斗姿势、战斗血性,始终保持“纪律部队”的勇气、虎气和锐气,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
(四)必须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当改革先锋、勇立时代潮头,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健全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推进镇区纪检、监察和审计合署办公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成果转化的政治效果。发布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有效利用旁听庭审和警示教育,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必须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我们始终抓住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职责定位,高擎理想信念的旗帜,不断砥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肩负着党和全市人民的重托,承担起庄严神圣的使命,始终严格落实省纪委“九条禁令”,坚持刀刃向内不手软、清理门户不护短,严防“灯下黑”,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山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懂弄通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学促行,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原汁原味学、突出重点学、贯通起来学、联系实际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举措把纪检监察事业不断推向深入。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联系实际上持续发力,坚持“五个摆进去”,强化政治忠诚和政治认同;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以担当诠释忠诚。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主动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变为现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政治标准,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零容忍。
(三)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财政金融、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国企国资等领域反腐败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完善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科技反腐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抓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强专职看护队伍管理,继续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廉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审查调查工作纪律,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不停步。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结合起来,联合组织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用好监察建议书,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案发地区和单位完善机制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创作廉政题材文艺作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深入剖析重大典型案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公布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组织参加旁听庭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只有多敲警钟才能少敲丧钟。
(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同步推进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
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惩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有效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要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盯住“关键少数”,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巡察监督力度,重点监督一把手廉洁自律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推动形成“头雁效应”。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肃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中山落地生根。
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在整治领域上突出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整治对象上紧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责任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研究制定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的具体办法。
(五)扎实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加大直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组织开展基层正风反腐“回头看”,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村、社区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身上。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决不手软。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捍卫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施策推进市属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贯彻监察法,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不断完善机制,实现法定监察对象的监督全覆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
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七)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等问题。
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常规、专项、机动、交叉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创新思路、举措、方法,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推动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和完善巡察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扎实做好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充实巡察队伍,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落实巡察期间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巡察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八)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加强政治建设。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实施委领导政治建设“头雁工程”,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强化党性锤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和机关“两委”的职能作用,压实党支部书记的政治责任,落实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贯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内外兼修、纪法兼备,讲政治、练内功、强本领、提素质,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切实增强精准监督、精细核查能力,切实培养调查研究本领、学习思考能力,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对镇区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加大镇区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对履责履职不力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镇区纪委书记要进行约谈,能力水平低下、不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整。
加强内部监督。督促落实专项检查整改,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九条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同时还要旗帜鲜明地保护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和恶意中伤纪检干部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克己慎行、守住底线,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奋斗不息、创新不止,破除阻力、奋力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新胜利,厚植党执政为民的政治根基,为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