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当前,在完成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合署办公的基础上,各级纪委监委应进一步推动工作融合,尽早实现合署办公后正常高效运转,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1+1>2”的效果。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而行动则是架在现实和理想之间的桥梁。所以,促进工作融合必须“干”字当头。 要在讲政治中促工作方向融合;在守纪律中促工作程序融合;在谋创新中促工作方式融合;在严要求中促工作作风融合。当前,尤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廉洁微播报】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