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开启新的一页。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第一位的职责。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注重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监察。增强监督工作的锋芒和针对性,综合把握党的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要求,抓常、抓细、抓长。通过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廉洁微播报】20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