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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微播报】20180326
发布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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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表决通过,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表示,接下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做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应从三方面着手,让制度优势充分释放:一是开展全面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和运用法律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监察权运行顺畅、制约有效。三是全面理解把握监督调查处置内涵,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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