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对学习贯彻《条例》和《办法》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大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问责力度。去年7月以来,全省共问责党组织48个、党员领导干部49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5人。近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3起“基层领导干部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省纪委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严肃问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
【廉洁微播报】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