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试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禁令”,迄今已在5个试点地区运行一年时间。从领导干部级别看,5地针对的都是厅局级副职及以上,北京、广东、重庆、新疆还明确,担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也被纳入其中。记者发现,一年来,在试点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下,湖南、湖北、贵州、浙江、江苏、四川等地也出台文件,划清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行为界线,进一步扎紧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笼子。
【廉洁微播报】201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