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内外兼修”防止干预司法》。文章指出,从实践来看,尽管导致司法不公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在于司法机关内部上下级打招呼,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插手案件这一“内”一“外”两项因素。因此,有效防止干预司法,既要加强内部监督,也要排除外部干预,做到“内外兼修”。而两项细则,就为领导干部和法院干警划出了非法干预司法的制度底线,进一步排除了内外因素对于司法天平的干扰,促进司法的公正和公信。
【廉洁微播报】20160330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内外兼修”防止干预司法》。文章指出,从实践来看,尽管导致司法不公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在于司法机关内部上下级打招呼,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插手案件这一“内”一“外”两项因素。因此,有效防止干预司法,既要加强内部监督,也要排除外部干预,做到“内外兼修”。而两项细则,就为领导干部和法院干警划出了非法干预司法的制度底线,进一步排除了内外因素对于司法天平的干扰,促进司法的公正和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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