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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微播报】20160125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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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三次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日前,经中山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方案》正式出台实施。中山成为广东省首个对党委主体责任制定考核方案的地级市。该方案规定,从2016年开始,每年对全市各镇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党委领导班子评价和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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