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谢某某,中共党员,2014年3月起任吉林省辽源国家矿山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015年,谢某某用其收受的120万元“好处费”以其侄子媳妇的名义在海南省三亚市购置一套海景房。2016年5月,市纪委对谢某某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谢某某闻讯后向其侄子交待:“将来如果有关部门调查该房产,就说是你们夫妻的。”
图二:2016年5月,在市纪委调查谢某某违规决定给某煤矸石粉碎厂土地补偿问题期间,谢某某指使工作人员张某篡改两次研究相关问题的会议记录内容,加写“与否不祥,按政府意见必须拆除”“租赁划拨可以给点”等字样,弄虚作假,歪曲原意,伪造证据。
图三:2014年,谢某某借其司机刘某某之名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交由其侄子代为保管。此后,谢某某将所收受的部分钱款存入该卡中。2016年5月,谢某某在得知市纪委对其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后,安排其侄子和司机刘某某将卡中余款38万余元全部取出并销户,同时给司机刘某某9000元安排他到浙江省宁波市躲避。
图四:谢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同时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8月24日,市纪委给予谢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党纪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案例提供:吉林省辽源市纪委 绘画:杨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