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原四级高级警长胡德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德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执法检查、工程承揽、项目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德桂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德桂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