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实验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蒋晓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晓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基建项目、后勤采购、学籍学位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蒋晓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晓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