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原东升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侵吞国有土地;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补偿、协调安置用地、土地办证、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