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古镇镇曹一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侯佳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佳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企业报销;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土地承租、物业租金减免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侯佳恒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侯佳恒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古镇镇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依法罢免其古镇镇人大代表,曹一村村委会主任、经联社社长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