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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中山市南头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周浩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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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南头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周浩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浩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土地转功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浩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浩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浩明简历

  周浩明,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山市南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山市南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中山市东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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