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原边防支队支队长吴江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江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放纵走私违法行为,并从中非法收受走私团伙贿送的巨额财物。
吴江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江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江勇简历
吴江勇,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江西新余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5月起历任广东省边防总队第六支队十三中队排长、副中队长、中队长,九中队中队长
2000年12月起历任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司令部教导队教员,训练科副科长、科长,沙湾分站副站长,梅林分站站长,检查站副站长
2013年6月起历任广东省边防总队机动支队司令部副参谋长、参谋长、副支队长
2017年6月任广东省边防总队中山市边防支队支队长
2019年1月转隶至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工作(正团级干部,未套改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