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原石岐区党工委书记黄桂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桂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官僚主义严重,漠视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关系;纪法意识淡薄,干预、插手招投标和工程项目,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私欲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与他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黄桂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串通投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桂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桂光简历
黄桂光,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7月任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2006年9月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2月任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8年9月任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11月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6月任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1月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书记
2020年6月被免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