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古镇镇党委原书记吴润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润富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及销毁财务资料,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亦官亦商,长期利用职权影响力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挪用民生专项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利欲熏心、损公肥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巨额损失;违反生活纪律;私欲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及职务影响力大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吴润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润富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润富简历
吴润富,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大专学历,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8月任中山市古镇机砖一厂副厂长
1979年9月任中山市古镇建材公司副经理,古镇镇工交办副主任
1990年11月任中山市古镇建材(工贸)集团经理
1993年5月任中山市古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7年9月任中山市古镇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9年8月任中山市古镇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9年11月任中山市政协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3年7月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