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陆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庆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陆庆身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利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务便利,长期将公权力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日常工地检查、工程资料核查和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陆庆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陆庆简历
陆庆,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陕西西安人,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7月至2002年10月,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
2002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区监督股副股长;
2006年11月至2012年8月,任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区监督股股长;
2012年8月至2019年5月,任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副科级);
2019年5月至今,任中山市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