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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肖建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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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肖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建军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相关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肖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尽失,初心使命尽丧,滥权妄为,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迷信关系,迷恋物欲。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工程承接、学位申请、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无戒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肖建军简历

  肖建军,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江西萍乡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9月至2006年3月,历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

  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科员;

  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

  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副处级);

  2013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委员;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7年6月至今,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19年9月被免去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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