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原董事长何锐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锐驹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充当两面人,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寻求个人晋升及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向他人贿送财物,涉嫌行贿犯罪;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贷款再高利转贷给他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涉嫌高利转贷犯罪。
何锐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理想信念缺失,誓言初心尽失,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私利;与不法商人“亲而不清”,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贪图享乐,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何锐驹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何锐驹简历
何锐驹,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本科学历,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0月至1999年9月,历任中山市(县)民众(镇)财政(税)所职工、干部、副所长、所长;
1999年9月至2008年2月,历任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
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4月至2008年7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山温泉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3月至今,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