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三乡镇党委原书记梁常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梁常兴任三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妄图通过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掩盖犯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下属和社会老板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侵吞财政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私分国有资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并从中收受好处费,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
梁常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初心尽失,使命尽忘,政治意识丧失殆尽,江湖气息浓厚,生活腐化堕落,表面唯唯诺诺,背后阳奉阴违,对党极不忠诚,是不折不扣的“两面人”。其在担任三乡镇主要领导期间,不讲政治、不问政事、不守底线,甘于被“围猎”大肆收受贿赂,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其行为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2018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依然不知悔改、不知收敛,不仅不主动向组织交代自身问题,反而依然违纪违法,情节极为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梁常兴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梁常兴简历
梁常兴,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广东中山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2005年7月,历任中山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科长;
2005年7月至2008年1月,任中山市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2008年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山市三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正处级);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山市三乡镇政府科员(2017年12月因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降为科员);
2018年6月至今,任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