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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原市委委员、三乡镇党委书记梁常兴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撤职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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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纪委对原市委委员、三乡镇党委书记梁常兴(正处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梁常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三乡镇党委、镇政府违规公款送礼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使用高档酒水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负直接责任、违规占用企业车辆并报销费用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违规举办工程奠基活动并向企业摊派活动费用问题负直接责任;违反组织纪律,对镇党委违规设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务、违规任命干部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利用职权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对镇党委、镇政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镇党委、镇政府将公务接待费用在下属企业报销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梁常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率先垂范遵守党章党纪,却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带头践踏政治纪律,指示、组织下属销毁会计凭证、电子数据和有关证据,伪造材料、合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身为引领地方风气的主要领导,理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在十八大之后仍然我行我素、带头顶风违纪,在公务活动中频繁违规公款赠送礼品;罔顾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挖空心思、巧立名目违规审批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数千万元,造成全镇80多个单位滥发津补贴几近失控的严重后果;放纵党政机关长期违规占用企业车辆并转嫁费用。身为曾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的领导干部,理应严守组织纪律和机构编制规定,却阳奉阴违、明知故犯,罔顾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务,违规设置“助理”等领导职数,违规任命非公务员为行政机关领导。身为执政一方的党委书记,理应模范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却公利私谋、底线失守,违规在下属企业兼职并以绩效奖、会议费形式收取报酬;违反节庆活动管理规定,擅自举办工程奠基活动,违规举办奠基宴会组织230多人公款吃喝并向企业摊派费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把下属企业当成镇党委的“提款机”,长期违规向下属企业转嫁食宿、礼品、酒水等公务接待费用;指使下属企业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身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理应守土有责、严格履责,却放弃肩负的管党治党责任,不敢担当、失职失责,党内政治生活敷衍了事,党内监督失之于宽松软,作风建设放任自流,导致该镇“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政治生态恶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省纪委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常兴同志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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