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对三乡镇党委委员陈海星(副科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海星违反政治纪律,以串供、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社会老板红包礼金、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审核发放并领取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在镇属企业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务接待、高档酒水、礼品、公务车等费用转嫁到镇属企业报销;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报销个人及家属旅游费用,虚名套取资金,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陈海星身为共产党员,政治信仰丧失,法纪观念淡薄,表面“一心为公”,背后损公肥私,是彻头彻尾的“两面人”。作为分管财政、金融、公有资产等重要领域的镇领导,陈海星初心尽失,使命尽忘,没有用好手中权、管好公家钱、做好本分事,一门心思钻营如何获取个人利益,将自己当成生意人,把肩负的职责当成一场生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中饱私囊的工具,宁当金钱的奴隶,不做人民的公仆。在三乡镇建委、镇属公司任职期间,大搞权钱交易,在厂房扩建、油站搬迁、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在担任镇党委委员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及影响力,为社会老板在项目投标中提供便利并出谋划策,从中收受巨额贿赂。在分管镇财政工作期间,纵容各部门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肆意违规审核发放并从中“分一杯羹”。在分管镇资产公司期间,把镇属企业当成政府和个人的“提款机”,为政府违规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大开绿灯,甚至肆意报销个人及家属有关费用,疯狂侵吞公共财物,致使单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盛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海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三乡镇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