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对中山市南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局长、南头分局原局长卢红伟(正科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卢红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十八大后,仍不顾中央和省的三令五申,挖空心思持有并使用高尔夫球会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多名社会老板的“红包”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长期为赌博团伙充当“保护伞”,徇私枉法,涉嫌受贿犯罪。
卢红伟身为中共党员、公安分局局长,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抵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本应履职尽责、打击犯罪、维护正义,保一方平安,却完全丧失党性、滥用职权、知法犯法,长期为赌博团伙提供保护,玷污了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服务人民、廉洁执法的形象。身为南头分局“一把手”,主体责任缺失,“上梁不正下梁歪”,带坏了整个班子和队伍,导致分局腐败亚文化盛行,呈现塌方式腐败,“劣币驱逐良币”,集体沦为赌博团伙“保护伞”,严重污染分局的政治生态,严重危害当地的社会治安,致使南头镇成为赌博的重灾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卢红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