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区樟鹏(副处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区樟鹏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私营企业老板宴请;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他人组织的赌博活动。
区樟鹏身为中共党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当好遵规守纪的表率,保持清正廉洁。但其毫无敬畏之心,党纪观念淡薄,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执纪违纪,知法犯法;未能严格约束自己,规范自身“八小时以外”活动,未能自觉净化个人“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我行我素,挡不住诱惑,耐不住寂寞,生活情趣不健康;贪图享乐,思想道德滑坡,作风不严谨,生活不检点,已失去纪检监察干部本色,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区樟鹏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