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李德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多次收受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及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有关干部晋升、调整职务,并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及搞权色交易;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发包、土地置换、驰名(著名)商标申请等事宜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及股权,涉嫌受贿1000多万元。
李德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一把手”,理想信念丧失,党纪法律意识淡薄,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把单位当作“独立王国”,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搞钱权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益输送,带坏了部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导致市工商系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出现大面积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故我、顶风违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德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