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板芙镇党委批准,板芙镇纪委对中山市板芙镇党委委员、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志胜(正科级),中山市板芙镇纪委委员、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工会主席、分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何民欢(正科级),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胡意霞(副科级)三人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冯志胜违规组织聚餐活动,并在聚餐活动中接受私人老板提供的酒水等。聚餐后醉酒驾驶,导致一孕妇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交通事故。冯志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
何民欢身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未以身作则带头正风肃纪,明知冯志胜违规组织聚餐活动,没有予以制止反而协助组织并参与聚餐活动,且在聚餐活动中接受私人老板提供的酒水等,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情节严重。
胡意霞身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未以身作则带头正风肃纪,对聚餐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没有予以制止反而协助组织并参与聚餐活动,且在聚餐活动中接受私人老板提供的酒水等,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冯志胜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何民欢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给予胡意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志胜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