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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在线|给“微权力”套牢“紧箍咒”
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21-09-07

  【典型案例】

  2021年2月,三角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某村党委书记、村主任梁某2020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在该村某改造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中4次收受负责相关事宜的中山市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监梁某某赠送的名贵酒水、购物卡和现金红包,共计人民币1万元。

  经查,梁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廉洁纪律,在担任村党委书记、村主任期间,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28日,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件剖析】

  本案中,梁某作为村“两委”干部本应坚定理想信念,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但他却顶风违纪,视纪律要求和组织要求于无物,严重损害了村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应当受到严肃处理。

  【案例警示】

  从近年来披露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不少就始于逢年过节所谓的“人情往来”。个别人把春节当成了拉关系的契机,假借节日礼尚往来之名,把“礼”变成谋求私利的“敲门砖”“铺路石”。面对形形色色糖衣炮弹的进攻,党员干部要不收非分之礼,不吃不明之宴,不接非分之财。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在工作中转作风、树新风、扬清风带好头、作表率。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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