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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中山市纪委部门预算
来源:中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2-15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山市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山市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3.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4.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镇区、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6.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7.会同有关部门考察、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承办上级纪委及市委市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下属单位具体包括:

根据《关于设立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的批复》(中机编〔2013〕52号)的规定,设立中山市廉政教育中心,为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两规”办案工作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办案期间办案工作点的后勤保障、驻点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掌握调查对象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办案工作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协助解决因办案工作需要的有关问题。结合工作需要,目前市廉政教育中心不独立编制预算,该中心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有关费用均在我委经费中进行核算列支。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三)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13个科室(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四)人员构成情况如下:中山市纪委编制数56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3名;不占编情况4名,其中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1名;雇员指标4名。在职人员56名,其中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3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1名(黄远通);离岗退养1名;离退休23名,政府雇员3名,临工1名。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283.18万元,比上年增加3367.63万元,增长115.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二是2016年增加了中山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3000万元;支出预算6283.18万元,比上年增加3367.63万元,增长115.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二是2016年增加了中山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3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10万元,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省、市对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二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及逐年减少的目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2.10万元,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19.40%,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省、市对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二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及逐年减少的目标。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0.79万元,比上年减少129.2万元,下降32.3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机关运行开支。其中:办公费33.21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福利费14.04万元,日常维修费5.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国有资产总额261.7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固定资产总额260.3万元,无形资产1.43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办案用公务车3辆,资产变动情况为:预计报废计算机等设备3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七、其他

  (一)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

  我委有如下规章制度:1.关于印发中共中山市纪委、中山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山纪办发〔2012〕9号);2.关于印发《中山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公务卡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山纪办发〔2013〕9号);3.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察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山纪办发〔2014〕10号);4.关于重申市纪委、监察局交通补贴使用规定的通知;5.关于印发中共中山市纪委、中山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接待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山纪办发〔2012〕8号);6.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本部门2016年无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指安排用于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纪检监察部门预算中主要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个“款”级科目,反映用于机关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纪检监察部门预算中主要涉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个款级支出科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纪检监察部门预算中主要涉及住房改革支出1个“款”级科目。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市部门预算表(纪委16年).xls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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